改名契服務

「即造即取」、費用平:$500

在香港改名,一定要找律師造一張改名契(Deed Poll),可以「即造即取」。費用亦平,$500便可以。造了改名契,便先行到入境處的人事登記辦事處換身分證,取了之後,便可陸陸續續將銀行戶口等等改用新名,入境處收費$420。

改名契是一份法律文件,內容只有一頁,由改名人在律師見證下簽署,內容是自我聲明放棄使用舊名,以後改用新名。沒有改名契,入境處不會接受當事人用新名取得身分證,很多手續,如結婚、證書也就不能採用新名。因此,用新名,先造改名契。

出世紙上的名字是永久紀錄,不可更改,要證明出世紙的舊名和身分證上的新名是屬於同一人,便要靠改名契。其他舊有文件,如畢業證書、結婚證書,亦要用改名契證明是同一人。

字數最多是六個,用甚麼字並沒有限制,但必須是字(即中文字、英文字),即使一些不文的字,也可採用,但現實上,沒有人會替自己改個難聽、不文或令人反感的名字。相反,改名的人是嫌自己的名字不好聽或風水命理而改名。

改名、改姓

小朋友(18歲以下)因未成年,要改名便由父或母來決定和簽署改名契。如果改姓,便要父母雙方都同意才可以。

姓都可能改,手續一樣,小朋友則要父母雙方都同意才可以。姓名只是一項「人事登記」資料,只有英文名,沒有英文名是無問題的。

本律師行《改名契》特色:「即造即取」、快、平。

一站式:改名契+中國公証/國際公證

改名契的一般作用,是用來更改香港身份證上的名字,做了之後,拿去香港入境處,用來更換新身分証。 

有兩種情況是需要進行額外的公証手續,本行設有專線及專人,提供這樣服務: 
  1. 在中國內地省市,因為房屋交易、銀行戶口等等事務,要使用改名契,證明「改名」或「同一人身分」。 

  2. 在外國,例如美加英澳及其他國家或地區,要使用改名契,證明已改名,新舊名是「同一人」。 
本行有四名中國委托公証人和三位國際公証人,在多個不同辦事處,提供以上兩款公証服務,方便快捷平宜。 

查詢及預約電話/WhatsApp: 
中國公証 9109-9999 
國際公証 6888-99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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